【普法】遗产继承纠纷是当前十分常见的民事官司,而遗产纠纷往往与婚姻、扶养、抚养、赡养、非亲生子女等关系纠缠在一起,乱成一团,剪不断,理还乱。
罗敷媚下面要讲的故事,就是一桩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,其间涉及了事实婚姻、重婚、扶养、赡养、继子女(继父母)等诸多关系,超乎你的想象,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。希望借此故事普及相关法律知识,让大家引以为鉴,对父母多一分关心。
陈红春身体还不错,但一个人很孤单,遂聘请一名住家保姆照顾自己生活,保姆名叫张云珍,贵州人,年龄也有70岁。
陈某兄弟姊妹4人都在外地工作,顾不上照料父亲,父亲请保姆正好也给他们减轻了抚养压力,对这件事当然都很赞成。
2019年的一个早上,保姆张云珍做好了饭,叫陈红春起床,却怎么也叫不醒,这才发现陈红春身体又冷又硬,人已经病逝,看来是半夜走的。
办完丧事,孩子们开始着手分割遗产,父亲上班时工资不低,退休以后每月还有5000多块钱退休金,平时花不着啥钱,这些年应该有不少积蓄。
他们继续翻找父亲的遗物,结果找到了两张银行存单,一共4万元,但开户人竟然是保姆张云珍。老爹的存款怎么在保姆名下?难不成是张云珍偷偷把父亲的财产转移了?
陈某继续整理,很快又发现一个东西——一张结婚证,好奇地打开一看,顿时吓了一大跳:竟然是父亲陈红春和保姆张云珍的结婚证!
孩子们惊呆了,难不成父亲把钱都留给了这个保姆?再一细想,不对啊!父亲生前从来没有提过结婚的事,加上走得突然,一句话都没留下,没有遗嘱呀!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:“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”如果陈红春真的留下遗嘱,全部财产由保姆继承,那么他的子女就无法继承了;但如果陈红春没有留下遗嘱,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。【罗敷媚说】
几个孩子仔细看了又看,结婚证不像是假的,他们还特意去民政部门查了,真实有效,那保姆张云珍岂不是成了自己的继母?获得了父亲财产的合法继承权?
陈某找到张云珍,骗取了她的身份证,然后到银行把张云珍名下的存单挂失,再补办了一张,轻易取出了存单上的钱,把钱据为己有。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: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”张云珍和陈红春已经登记结婚,就是陈红春的配偶,与陈红春的子女拥有同样的第一顺序继承权。【罗敷媚说】
张云珍还提出,自己不仅是陈红春的妻子,还是陈某等人的继母,陈某等人是她的继子女,自己不仅可以继承陈红春的遗产,还可以向陈某等人索要赡养费。
陈某却认为张云珍完全是无理取闹,就算你跟我我爹结了婚,但那是我们成年以后的事,你根本没有抚养我们兄妹几个,我们为什么要赡养你呢?所以坚决不答应。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,“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”也就是说,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,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;但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同时规定,本编所称 “父母”,包括“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”。张云珍虽然是陈某的继母,但她是在陈某长大成人以后,才成为陈某继母的,既没有抚养陈某的义务,也没有抚养陈某的事实,故而陈某对她也没有赡养义务。这一点陈某的说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【罗敷媚说】
非但如此,陈某还要求张云珍从父亲留下来的那套老房子搬走,老房子虽然不值什么钱,但也是父亲的遗产,跟张云珍没什么关系,如果这个保姆是个善良的人,让她暂住一时也就罢了,可是她唆使老爷子偷偷结婚,还暗中转移父亲的财产,不能让她占着。
为了赶走张云珍,陈某费尽心思,好几次趁张云珍不在家,把门锁给换了,张云珍没办法只好找村委会帮忙,在村委会的协调下,张云珍才得以住回老房子,不至于流落街头。
直到有一天,陈某突然向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说自己父亲和保姆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,要求法院判决张云珍跟陈红春的婚姻关系无效。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陈红春和张云珍显然不是第(二)、(三)种情况。【罗敷媚说】
父亲登记结婚,儿女都不知情?这是怎么回事?难不成是父亲跟保姆产生感情了,子女不同意,才瞒着孩子们偷偷结婚?或者是保姆教唆父亲,刻意瞒着孩子结婚?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,“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,不得干涉父母离婚、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。”这足以说明,陈红春与张云珍是否结婚,子女不得干涉,不管他们是否知情,是否同意,都不影响婚姻的效力。【罗敷媚说】
陈某并不慌张,他提出了另一个有力证据:这个张云珍在贵州老家是有丈夫的!她是骗婚,和父亲结婚领证之后,骗取父亲的钱财,去养她在贵州的男人和孩子。
法庭一听,立即对张云珍展开调查,这一查才发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,张云珍在贵州遵义老家确实有过一个男人,叫杨福华,两人还共同生育了4个孩子。
张云珍的回答是,我和杨福华虽然按当地风俗拜过天地,摆过宴,但是两人从来没领过结婚证,从法律上讲不算已婚,自然也不影响和陈红春结婚。
如果张云珍说的都是真的,是不是就不算骗婚了呢?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:事实婚姻。
张云珍和杨福华虽然没有登记结婚,但他们办过婚宴,生活多年并生育4个子女,并且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当地村民也认为两人是夫妻,其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,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,所以法律是认可张云珍和杨福华是夫妻的。
原来,杨福华有暴力倾向,老是殴打张云珍,打得遍地鳞伤,张云珍实在受不了,就跑出来。这几十年间,从来没有跟贵州老家有过任何联系,包括杨福华和他们的4个子女,双方早就断绝了关系,怎么能叫夫妻呢?
为了证明自己和杨福华早已分手,张云珍还拿出了一张贵州老家村委会出具的证明,证明里面写着:“张云珍与杨福华的确办过喜宴,但未去民政局办结婚证,婚后两人因感情破裂,张云珍于1989年离开我村,至今未归。”
【罗敷媚说】敲黑板,划重点!事实婚姻有一个特点,有“事实结婚”,无“事实离婚”,事实婚姻不需要登记,但却需要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除,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,一是双方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;另一种是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,直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。除此之外,别无他法。【罗敷媚说】
这样看,张云珍的辩解是不成立的,她没有去法院与杨福华诉讼离婚,两人甚至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,这种情况下两人仍是夫妻。
张云珍表示因为想离婚实在太难了,当时丈夫染上了赌博恶习,偷了钱就回家对她进行打骂,好几次她都差点去寻短见了,可一想如果自己去死了,人家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,所以她不能自杀。
按照当时的情况,张云珍觉得自己要是敢提离婚,怕是要被丈夫打死,她也去找过村委会,但村委会几次出面调解,都没有效果,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的张云,不得不离家出走,几十年来一直躲在外面不回家。
2019年4月23号,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:宣告陈红春与被告张云珍的婚姻无效。
从判决结果来看,张云珍败诉了,但从情感上讲,她无法接受。自己照顾了陈红春整整9年,却是白白付出,一点遗产都捞不着。转念一想,即便是作为保姆也得拿报酬吧,这么多年算下来也有个10多万,陈红春的子女们应当支付给自己这些报酬。
陈某当然不答应,他认为张云珍和父亲只是愿意共同生活在一起,充其量是“生活伴侣”,是同居关系,既不是保姆,没有报酬;也不是继母,没有遗产继承权。
【罗敷媚说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:“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”
也就是说,张云珍虽然不是继承人,但她在陈红春去世前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(反而是陈红春的子女们没有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),因此拥有一定的继承权,可以适当分得适当的遗产,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。【罗敷媚说】
陈某此前上诉时,一并起诉张云珍涉嫌“重婚罪”,这让张云珍更加郁闷,自己精心照顾陈红春9年,怎么成了犯罪啦,冤枉呀!
【罗敷媚说】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:“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很明显,张云珍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陈红春结婚,构成重婚罪;而陈红春并不构成重婚罪,因为他不知张云珍有配偶。【罗敷媚说】
重婚可不是一般的同居,而是犯罪,这性质严重了。既然是犯罪,法院就不能直接判决,而是将张云珍涉嫌重婚犯罪的线索,移交给了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。
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,张云珍辩称:自己是无心之失,才和陈红春登记结婚,米乐m6这不是自己的错,而是陈红春把自己给陷害了,自己才是受害者。
张云珍在外一直以保姆为业,这个时候刚从一户人家辞职,闲着没工作,陈红春就想让张云珍来照顾自己,张云珍以为陈红春想雇自己当保姆。可第一次见面,陈红春就表明来意,很认真地提出要娶张云珍,还承诺每个月给张云珍存1000块钱,一直存5年。
为了表明心意,陈红春还特意找来俩媒人作为证人,为这件事写下了书面证明,证明内容是“陈红春从2010年5月起,每月给张云珍1000元养老费,不给养老费不嫁给他;陈红春同意每月给张云珍1000元的养老费,永不反悔。”
张云珍自从离家出走,一直在外面打工,生活很拮据,陈红春开出的条件让她着实心动,米乐m6于是她答应了,就这样进了陈家,第二年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。
在登记结婚时,需要双方填写一份婚姻登记声明书,写清现在的婚姻状况,陈红春有文化,所以整个表就是他一个人填写的,在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一栏下,陈红春都填写了“丧偶”,然后就让张云珍签字。
张云珍倒是认识“丧偶”两个字,她还有些奇怪,陈红春为啥给自己写“丧偶”,但也没多问。
张云珍和陈红春结婚后,张云珍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陈红春,后来陈红春生活不能自理,她也始终不离不弃,尽到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,这些邻居们都是看在眼里。
可陈红春一死,他的孩子却把张云珍告上法庭,甚至说她是“重婚罪”,要把她赶走,不允许她继承任何遗产,这很可能是陈红春的阴谋——先用一纸结婚证骗张云珍结婚,伺候自己好几年,死了以后再让子女将她扫地出门。
由于陈红春已经病逝,我们无法判断他是否真的有阴谋,这种情况下,公安机关无法确信张云珍被陈红陈“陷害”的辩解,但张云珍重婚一事却是铁板钉钉。不过,如果真要因此追究张云珍的刑事责任,让一个70岁的老太太入狱服刑,也似乎太过严厉。
经过法官和村民委员会的调解,陈某也想通了,同意张云珍继续居住在父亲的房子里直到终老,算是对张云珍精心照顾父亲9年的回报,同时也对张云珍表示谅解,不想再追究张云珍重婚罪的刑事责任,张云珍这才避免了被判刑的结局。
回顾整个案件,无论是作为保姆还是作为继母,张云珍的结局都不免让人唏嘘,她明明精心照顾了陈红春9年,却被陈红春的儿子告上法庭,不仅被判与陈红春的婚姻关系无效,甚至还涉嫌重婚罪,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。说到底,都是因为她不懂法,不知法。
在此提醒大家:如果老人准备晚年再婚,一定要把前段婚姻关系了结干净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;而子女也应该多关心自己的父母,如果给老人请保姆,或者两个老人一起同居,必须密切关注两人间的关系,防范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官司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